首先,購房者要審查發展商的資格手續是否健全,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五證是否完備。房屋所有權證
房屋所有權證
第二,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后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第三,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后,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后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屋產權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托書委托代理人代為辦理。
第四,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后,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墻界表》、《面積計算房屋所有權證樣本
房屋所有權證樣本
表》。
第五,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后,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
有些地方在商品房買賣過程中,開發商也會提供代辦交易登記、過戶和房地產權證的服務,不過,具體過程基本上都由開發商一手操辦,買房人控制不了具體的進度,不能及時了解相關情況。因此,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購房者最好能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與開發商一起辦理。
房產證號查詢方法:
1、網上查詢:點擊省市鏈接進入各地房產管理局網站進行房產證查詢-->需要輸入產權人姓名、產權證號(目前只有部分地區提供房屋產權信息查詢);
2、房產局查詢:若要查詢的準確的個人房產證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稱、產權證號、登記核準日期、建筑面積、房屋設計用途、權利來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等),則必須攜帶個人身份證件及房產證到當地的房管局(房地產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房管處)檔案館或窗口進行房產證查詢。
房產證有綠證、紅證、黃證之分,是房地產主管部門對不同房地產權益實行分類發放和管理的需要,綠、紅、黃三證的房地產權人分別享有不同的房地產權利。
綠證:頒發給擁有土地使用權已出讓、轉讓地塊上房地產的權利人,該證所記載的房地產可直接進入房地產市場。
以下情況填寫綠證:
(1)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 用權的;
(2)外銷商品房;
(3)已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花園住宅;
(4)已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僑匯商品房。
紅證:頒發給集體所有土地上的房地產權利人,該證所記載的房地產不能進入房地產市場。
以下情況填寫紅證:
(1)申請集體所有的非農用地登記的;
(2)申請坐落在集體所有土地上單位和個人所有的房屋登記的。
黃證:頒發給除上述用地情況外的擁有其他地塊上房地產的權利人,該證所記載的房地產按規定辦理補地價等有關手續后,可進入房地產市場。
以下情況填寫黃證:
(1)以征用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
(2)坐落在征用劃撥土地上的單位和個人的房屋;
(3)公有住宅出售后的房屋;
(4)職工購買的平價房、優惠價房等;
(5)補償所得的房屋。
另外,現在市場上還有一種咖啡色房地產權證,是綠證、黃證、紅證頒發前使用的一種房產證,是當年在房、地分離時由當時的房產管理局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此證自1996年3月1日起已停止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