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購經濟適用房一直是很多朋友比較關注的,那在南寧申購經濟適用房需要什么條件,申購需要哪些材料,申購流程又該怎么走呢?一起了解下吧。
南寧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一、本市城鎮常住非農業戶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含符合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
二、已婚家庭或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上單身人員;
三、無房或現住房人均建筑面積在16平方米(含)以下的;
四、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市統計局向社會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南寧經濟適用房申購需要哪些材料
申請人需向戶口所在地的城區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提供的資料(證件類的請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證明類的請提供原件一份,表格類的請填寫一式一份):
1、申請書(內容:工作情況、婚姻狀況、住房困難情況);
2、《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申購表》、《共同申請人審查表》;
3、申請人、配偶及共同提出申請的其他家庭成員的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
4、申請人、配偶及共同申請人有效的現居住情況證明(由工作單位或居委會證實現居住房的性質、產權歸屬)或承租住房的《租賃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具有南寧市戶口的申購人員戶口所在地住址與實際住址不同的,必須提供戶口所在地住址和實際住址住房的產權證明材料);
5、申請人、配偶及共同申請人的收入證明(由工作單位或戶口所在地居委會出具);
6、無房單身人員要提供未婚證明(由工作單位或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出具);
7、配偶已故的應提供相關證明、離婚的應提供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
8、異地調動的職工必須提供原工作城市房改部門出具的住房證明;轉業軍人必須提供原部隊出具的住房證明。
南寧經濟適用房申購流程
1、請攜帶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到戶口所在地的城區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咨詢、領取《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申購表》。
2、申請人填寫《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申購表》和《共同申請人審查表》后,請到申請人(配偶、共同申請人)工作單位(居委會)、戶口所在地的房改部門、南寧市房屋產權交易中心、首府南寧房改辦簽署意見和蓋章。
3、申請人將需要提供資料交到戶口所在地的城區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受理人員負責查驗證件、資料,符合受理條件的出具受理回執單。
4、城區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通過審核材料、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等情況進行初審。將經初審合格的申請人的姓名資料在申請人居住地和戶口所在地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然后對經公示合格的材料提出初審意見。
5、城區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將提出初審意見的資料送南寧市經濟適用房住房建設發展中心,由發展中心進行復審。
6、發展中心將經復審合格的申請人資料每月20日在相關媒體和房改辦辦公樓一樓公示,公示10天后無異議的發放《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準購資格書》,并等候通知參加選房;不符合申購條件的,發放《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申購條件審查結果通知書》。
7、選好房后,憑選房確認書、身份證、購房通知書原件到南寧市望園路5號房改辦辦公樓6樓售房科辦理《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準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