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人:zhongbalong 2024-08-09 03:53:28 瀏覽:8413
室內籃球館燈具宜采取下列布置方式:
1、直接照明燈具布置:
(1)頂部布置:燈具布置在場地上方,光束垂直于場地平面的布置方式。
(2)兩側布置:燈具布置在場地兩側,光束非垂直于場地平面的布置方式。
(3)混合布置:頂部布置和兩側布置相結合的方式。
2、燈具布置應符合下列使用要求:
(1)頂部布置宜選用對稱型配光的燈具,適用于主要利用低空間,對地面水平照度均勻度要求較高,且無電視轉播要求的體育館。
(2)兩側布燈宜選用非對稱型配光燈具,布置在馬道上,適用于垂直照度要求較高以及有電視轉播要求的體育館。兩側布燈時,燈具瞄準角不應大于65度。
(3)混合布置宜選用多種配光形式的燈具,適用于大型綜合性體育館。燈具的布置方式見頂部布置和兩側布置。
(4)按照明燈具布置宜采用有中,寬光束配光的燈具,適用于層高較低,跨度較大及頂柵反射條件好的建筑空間,同時適用于對眩光限制較嚴格且無電視轉播要求的體育館,不適用于懸吊式燈具和安裝馬道的建筑結構。
籃球館燈具布置應符合以下規定:
1、宜以帶型布置于球場兩側,并應超出比賽場地端地1米。
2、燈具安裝不應低于是12米。
3、以藍框為中心直徑4米內的圓區上方不應布置燈具。
4、燈具瞄準角度盡量低于65度。
5、藍球場兩側正面不能布置燈具直射球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