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人:hh2016 2024-07-26 04:38:43 瀏覽:1411
申購經適房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家庭成員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區常住城鎮居民戶口(不包括學生戶口)滿5年以上(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
(2)已婚[含離異(或喪偶)帶未成年子女且擁有監護權]或年齡滿35周歲及以上的單身無房戶;
(3)申請家庭房產建筑面積小于48平方米(含)。
申購經適房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家庭成員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區常住城鎮居民戶口(不包括學生戶口)滿5年以上(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
(2)已婚[含離異(或喪偶)帶未成年子女且擁有監護權]或年齡滿35周歲及以上的單身無房戶;
(3)申請家庭房產建筑面積小于48平方米(含);
(4)申請家庭2013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3009.6元(該標準為市統計局公布的2013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其他事項:
1.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城鎮居民家庭全體成員的收入中扣除個人所得稅、個人交納的社會保障支出及其他經常性轉移支出后余下的可用來自由支配的收入。
2.社會保障支出是指家庭成員參加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社會保障項目中由個人交納的保障支出,不包括職工所在單位交納的那部分社會保障金。
3.“學生戶口”是指在杭就讀大中專院校期間辦理的學校集體戶口。
4.“5年”的戶籍年限可以累加計算,但申請時必須具有本市市區常住城鎮居民戶口。
5.一戶“申請家庭”包括以下三種情況:
(1)一對夫妻為一戶申請家庭,屬同一戶籍內的直系血親可作為申請家庭成員。
(2)離異(或喪偶)帶未成年子女且擁有監護權的,視作一戶申請家庭。
(3)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上的單身無房戶,也視作一戶申請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