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建筑類型根據樓房的高度不同,可以分為低層、多層、小高層、高層。
低層:低層房屋是指高度低于或等于10米的建筑物,一般是1-3層建筑物,如平房、別墅等。
低層房屋一般建筑結構簡單,施工期短,建造成本低廉,給人以親切安寧、有天有地的感覺,它的舒適度、方便度和空間尺度優于高層。人們特別喜歡以此為住宅。但是,低層房屋占地多,土地利用率低,特別是在寸土寸金的城市難以廣泛開發。
多層:多層房屋指高于10米、低于或等于24米的建筑物。多層房屋一般為4-8層,一般采用磚混結構,少數采用鋼筋混凝土結構。
多層房屋一般規格(房型)整齊,通風采光狀況好,空間緊湊而不閉塞。與高層相比,多層房屋公用面積少,得房率相應提高,這是很多人喜歡多層房屋的主要原因。
小高層:人們一般把8層至12、13層的建筑稱為“小高層”。小高層住宅一般采用鋼筋混凝土結構,帶電梯。
小高層有多層親切安寧、房型好、得房率高的特點,又有普通高層結構強度高、耐用年限高、景觀系數高,污染程度低等優點,很受購房人歡迎。同時,小高層對土地的利用率提高,土地成本相對下降,很受房地產開發商的青睞。所以,近年來中心城區小高層如雨后春筍,越來越多。
高層:高層房屋通常是指超過10層的住宅建筑。
高層建筑可以帶來明顯的社會經濟效益:首先,使人口集中,可利用建筑內部的豎向和橫向交通縮短部門之間的聯系距離,從而提高效率;其次能使大面積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