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對每個家庭每個人來說都是大事,房屋是大額消費品,買房需要三思。一些開發商在最初買房簽合同時,會有開發商裝修標準承諾,這些承諾聽起來十分靠譜,價格實惠、品牌家具、還有各種保修,聽聽都心動啊。可是開發商裝修標準承諾真的靠譜嗎?開發商真的是一諾千金嗎?下面小編就來和大家探討一下開發商裝修標準承諾這個話題吧。
開發商承諾標準和實際裝修有出入怎么判定?
開發商在產品宣傳中,總會提到精裝修標準為XX元/平方米,但是,業主在收房時,看到開發商承諾的家具品牌或檔次有所改變,總會質疑開發商宣傳存在水分,實際裝修標準達不到承諾。由于目前在售樓盤大多為期房,在簽約時,部分設施設備可能還未開始招標采購,開發商并不會承諾具體的裝修標準,而是以“同等價格”或“同一品牌”作為承諾。這就為糾紛埋下了伏筆。
《精裝修商品住宅法律實務研究》認為開發商應該明確品牌、型號、規格,如果因為設計需要改變產品,則需要通知購房者,征求他們的同意。
配送家電、家具 屬于保修范圍嗎?
有的精裝修樓盤的交付標準,并不局限于傳統的墻體、廚房、衛生間等“硬裝”,還配備家具、家電等“軟裝”,力爭做到宣傳中的“拎包入住”。購房者在購買房子時,家電、家具等軟裝是作為房子一部分,但是硬裝和軟裝產品的保修時間存在較大的時間差,配送的家電、家具是否屬于保修范圍?這又帶來了糾紛。
《精裝修商品住宅法律實務研究》認為精裝修商品買賣包括房屋內置的一切家具家電、裝飾裝修、設施設備等部品,開發商不僅應對所售商品房質量負責,還應對所售商品房內置的家具家電、裝飾裝修等一并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和產品安全提示義務。
裝修不達標 可以拒絕收房嗎?
對于毛坯住宅來說,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或者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時,購房人可以主張退房。但對于精裝修住宅而言,裝修不達標,或存有瑕疵,業主能不能退房存在著較大的爭議。
有些司法判例認為精裝修商品住宅的交付條件與毛坯房一致,有些判例則認為任何裝修質量問題均可構成拒絕收房的事由,部分法院則將墻面霉變、滲漏水等問題列為嚴重質量問題認為可以構成拒絕收房事由,其余的普通質量問題則不作為交付條件,由開發商負責整改保修。
杭州出臺的《精裝修商品住宅法律實務研究》認為精裝修商品住宅的交付標準應高于毛坯房項目,同時該標準應從嚴認定。精裝修住宅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項目質量不合格或者使用功能不合格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時,購房人也可以行使退房權。比如裝修后的住宅室內空氣中的氡、游離甲醛、苯、氨、TVOC等超出規定標準,整改不到位,購房者就可以主張退房。
如果出現陽臺、廚房、臥室的墻面有輕微滲漏,混凝土及抹灰有裂縫,陽臺、浴廁間倒泛水,墻皮小范圍脫落等問題,開發商愿意承擔修復和賠償的,業主不應強行退房。
開發商樓書和樣板房 能作為精裝修承諾嗎?
在開發商宣傳中,樓書和樣板房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為了能夠凸顯產品的品質,樓書和樣板房都追求完美,比實際交付房源檔次高。精裝修房源更為明顯。但是,以樓書、樣板房為準,還是以合同文字約定為準?購房者和開發商很容易引發交房糾紛。
按照現行法律規定,樓書等開發商宣傳資料的說明和允諾,即使未載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亦應當視為合同內容,開發商如違反,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精裝修商品住宅法律實務研究》認為樓書關于裝修投入標準、裝飾設施設備的品牌、裝修材質、裝修施工工藝、裝飾效果圖等均可能被法院認定為是合同內容,購房者應盡量保存好在購買商品房時開發商提供的相關樓書廣告,用作以后維護自己權益的證據。
小編溫馨提醒:買房還需要多留心眼哦,開發商裝修標準承諾更是需要買房者留心看合同,不能馬虎哦。